鄉鎮物業管理的職責有哪些?鄉鎮小區物業費是怎么收取的?
2023-05-26 16:04:20 來源:稅法網
鄉鎮物業管理的職責有哪些?
1、鄉鎮物業管理的職責有:履行物業合同的約定義務;采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住宅小區的環境以及公用物業設備進行管理;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鄉鎮小區物業費是怎么收取的?
如果小區已經成立業主大會,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自行協商制定收費標準。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
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用戶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從優質優價的原則。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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