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流程有哪些?專利申請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023-05-09 10:51:39 來源:法律保
專利申請流程有哪些?
1.專利申請
申請專利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在提交專利申請時應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交納相關的費用。同時專利申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形式。
注:申請專利需要的材料或者文件可以查看解決方案中的《申請專利需要那些材料》。
2.專利局的受理
申請人提交了專利申請后,專利局確定專利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發出受理通知書。
3.初步審查
專利局受理申請后,會對專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在初步審查合格之后,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內公布。
初步審查的結果有:
①申請的專利如果是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初步審查合格后,將授予專利權;初步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應補正,如果補正合格的,將授予專利權,補正仍然不合格的,將駁回專利申請人的申請;
②申請的專利是發明專利的,初步審查合格后,將進入實質性的審查;如果初步審查不合格的,申請人應補正申請,補正合格的也將進入實質性的審查,補正仍然不合格的將駁回申請;
4.實質審查
發明專利初步審查合格的或者經過補證申請合格的,專利局將專利申請啟動實質性的審查。實質性審查主要是評價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
如果實質性審查合格的,專利局將對申請的發明專利授予專利權;如果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相應的修改申請文件,合格的授予專利權,不合格的駁回專利申請。
5.授予專利權
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后,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年費和公告印刷費,同時還應當繳納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專利權證書。
專利申請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二條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第三十三條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第四章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六條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
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七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答復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八條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