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他項權證是什么意思?房屋他項權證能當房產證嗎?
2023-05-15 09:40:03 來源:法律包
土地證他項權證是什么意思?
《土地證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系的權利,有如下特征:
(一)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二)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三)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四)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五)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房屋他項權證能當房產證嗎?
(一)房屋他項權利證與房產證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管理、經營、使用和處分房地產的憑證。主要記載業主所購房地產的房地產與土地的有關內容。如權利人名稱、身份證號;宗地號、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積、使用年限;
2、房地產的名稱、棟號、房號、用途、建筑面積、竣工日期、建購價款以及房地產他項權利等。現在頒發的房產證是由原《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合二為一,統一制作的房地產產權憑證,兩者主要區別是《房地產證》同時記載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對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統一進行登記。而原《房屋所有權證》則沒有記載土地使用權狀況。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的他項權證是房屋的產權登記處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等各項利益的一種法定憑證,一般是由他權權利人保管,這種他權權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一般來說,這種權利是抵押權利,在房屋的購買時,如果會有貸款問題時,則在房屋的所有權的證書中就會有涉及他項權利的內容,其內容一般包含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權利范圍等一系列內容。
(二)房屋他項權利證辦事程序:
1、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受理 2)審核 3)發證
2、他項權證注銷登記 1)受理 2)審核 3)注銷
承諾事限:他項權利設定登記:3個工作日
3、他項權證注銷登記:即辦
收費標準:他項權利設定登記 1、按物價核定收費; 2、地稅收取的印花稅5元/證。
4、他項權證注銷登記不收費
收費依據:他項權利設定登記浙價費〔2002〕346號
綜上可知,房產證在手表明房子是你的,你可以賣出去,或者租出去,這些都不受限制,但如果只是他項權證,那么說明房子還處在貸款抵押階段,本人是不能自由處理房子的。所以,他項權證與房證雖然都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效證件,但兩者還是存在區別的,他項權證能當房證嗎,當然是否定的。
在我國他項權證由誰領取?
辦理他項權證,抵押人去領件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