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產證?回遷安置房交房程序是什么?
2023-06-29 16:37:33 來源:法律網
回遷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產證?
拆遷安置房一般要5年才能拿到房產證,拆遷安置須持有住房滿5年之后,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才可以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等。法律快車提醒,拆遷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回遷安置房交房程序是什么?
回遷安置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樣,大致流程如下:
1.交房通知。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回遷戶在約定時間內對回遷房進行驗收交接。一般約定的交房時間是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回遷戶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去辦理交房手續。
2.驗收。回遷戶按照當初征收原房屋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的約定,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進行驗收,并做好相應記錄,同時,要對房屋產權進行核驗。
3.開發商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根據相關法規,即使是回遷房,在交房時,開發商一樣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賠給回遷戶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商不提供的,回遷戶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
4.簽署房屋交接書。回遷戶在驗收房屋后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詳細記錄,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再簽署房屋交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