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超過六個月怎樣申訴?民事案件申訴期限是多久?
2023-05-12 15:32:46 來源:稅法網
一、民事案件申訴期限的最新規定
再審時效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二、民事訴訟超過六個月怎樣申訴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如果超期提出的法院可以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申請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三、民事案件申訴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