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有什么內容?工傷事故處理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2023-05-09 15:59:03 來源:名律網
發生工傷事故處理流程:將工傷職工送往醫療機構治療;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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