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的要親自來華辦理登記手續嗎?涉外領養的詳細辦理流程
2023-05-19 16:17:4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涉外收養在哪兒辦理?
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的,應當親自來華辦理登記手續。夫妻共同領養的,應當共同來華辦理領養手續;一方因故不能來華的,應當書面委托另一方。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的公證和認證。具體負責辦理外國人領養登記的機關為被領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二、涉外領養的詳細辦理流程
1、申請和受理外國人在華領養子女,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領養組織(以下簡稱外國領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托的領養組織(以下簡稱中國領養組織)轉交領養申請并提交領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提交的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是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使館授權的認證機構。在華工作或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領養子女,應當提交上述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并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和公告中國領養組織對外國領養人的領養申請和有關證明進行審查后,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符合領養法規規定條件的被領養人,參照外國領養人的意愿,選擇適當的被領養人,并將該被領養人及其送養人的有關情況通過外國政府或外國領養組織送交外國領養人。外國領養人同意領養的,中國領養組織向其發出來華領養子女通知書,同時通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向送養人發出被領養人已被同意領養的通知。
3、登記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領養協議。協議一式三份,領養人、送養人各執一份,辦理領養登記手續時領養登記機關收存一份。領養登記機關收到外國人來華領養子女登記申請書和領養人、被領養人及其送養人的相關材料后,應當自次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為當事人辦理領養登記,發給領養登記證書,領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涉外收養問題關系到雙方管轄權的行使。在收養關系成立生效后,也意味著法律后果的發生,相關的權利義務即已生效。作為收養人的父母就該認真的履行撫養義務,盡心盡力關注兒童的成長,以確保被收養兒童像其他同齡人一樣有健康良好的生活環境,能夠成人成才,進而回報社會。如果對涉外收養相關的法律程序仍有問題應及時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