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原告不同意調解怎么辦?原告不愿意調解法院會怎么判? 今日觀點
2023-06-14 15:55:32 來源:法律包
民事訴訟原告不同意調解怎么辦?
法律分析:調解成功取決于原、被告雙方的一致同意,只要在判決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調解的要求進而達成一致的調解。如果任何一方出現不同意調解的情況就不能達成調解。當然,如果在一審中沒能達成調解,一方上訴后,在二審階段仍可進行調解。但是因為有了一審的判決基礎,作為勝訴的一方,在二審階段時就不太容易同意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當事人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不愿意調解法院會怎么判?
調解不成,法院會根據證據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行和解是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對雙方爭議的事項自行達成和解協議,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自行和解分為庭上和解和庭外和解。庭上和解是指在訴訟進行中,雙方當事人在審判人員在場參與下達成的和解。庭外和解是指在法庭以外,在沒有審判人員參與下,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的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