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賬戶的變更手續有哪些?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3-05-25 17:10:11 來源:法制法律網
銀行存款賬戶的變更
除變更開戶銀行及賬號外,涉及存款人有關信息變更的,均應先到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幾種具體變更情況的辦理手續如下:
1、存款人名稱或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變更
存款人名稱或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變更情況下,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供有關證明。其中,除應提供賬戶變更申請書外,其余資料比照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要求。
2、存款人其他信息變更
存款人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電話等發生變更,也應及時與開戶銀行聯系辦理變更業務,并提供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及有關變更資料。
3、存款人變更開戶銀行
在原開戶銀行辦理銷戶手續,并在新的開戶銀行提供相關賬戶開戶資料。
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存款人申請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情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二是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三是因拆遷需要變更開戶銀行。四是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其中,屬于前兩種情況的,存款人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時,應先撤銷其他性質的存款賬戶(包括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異地臨時存款賬戶),最后再撤銷基本存款賬戶。
2、未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單位,在驗資期滿后,應向銀行申請撤銷注冊驗資臨時賬戶。在退還資金時,以現金形式存入的注冊驗資資金可以現金方式支取,但存款人應出具繳存現金時的現金繳款單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證件。
3、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4、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單位自愿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