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根據運送對象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哪兩類?
2023-05-11 15:15:36 來源:劇情啦
一、
運輸合同關系和雇傭關系有什么區別
運輸合同關系和雇傭關系有如下區別:
1.標的不同
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方授權或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傭關系注重無形的勞務給付,目的是供給勞務。
而運輸合同關系表現為物化的勞動成果,重在勞動結果,目的是通過勞動產生的工作成果。
2.獲取報酬方式不同
在雇傭關系中,雇員的報酬體現為工資,由于雇主與雇員之間是穩定長期的關系,是有持續性的,因此雇員取得報酬的方式是固定呈周期性的。
而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獲取的是運費,是物化的勞動成果得到的報酬,通常按趟次、運量來結算,找法網提醒,實踐中往往是一次性付清。
3.二主體間的關系不同
在雇傭活動中,雇主有權對雇員的勞務活動進行監督,受雇人受雇主約束,雙方是監督與被監督以及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系,地位不平等。
在運輸合同中,雙方地位平等。
二、
運輸合同的特征
運輸合同有如下特征:
1.運輸合同主體的復雜性
運輸合同的主體與一般合同主體不同,具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這是由運輸合同的特點所決定的。運輸合同的主體包括承運人、旅客、托運人和收貨人。
2.運輸合同標的特殊性
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承運人運送旅客或者貨物的勞務行為而不是旅客和貨物。
3.運輸合同格式的標準性
運輸合同涉及的范圍比較廣,為簡便手續,各國基本上都采取標準格式合同。
三、
運輸合同的分類
運輸合同根據運送對象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兩類。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旅客簽訂的由承運人將旅客及其行李運輸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將承運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托運人支付相應報酬的合同。